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澄土籍告字(2019)第192号
根据江阴市人民法院(2018)苏0281执恢11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8)苏0281执恢117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刘锋坐落于寿山路117号2幢703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法院拍卖处置。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对未能收回的澄土国用(2005)第1431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江阴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