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183号)。我局及时组织分局有关处室、各支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深入分析、解读《通知》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进一步做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整体管控。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台帐,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加强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定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二是加快推进“三优三保”工作,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根据《高新区“三优三保”工作实施方案》,主动与有关镇(街道)对接,进一步确认“三优三保”拆旧规模和建新地块,从区级层面统一编制“三优三保”专项规划,并尽快上报审批。按照管委会下达的“三优三保”年度任务,督促乡镇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工作。
三是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合理优化用地布局。做好“三优三保”行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积极争取规划流量指标,结合现行规划合理调整需求,在确保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
(吴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