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有关政策法规问题的综合协调;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