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8]16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如东县2018年度第1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如东县呈报的(东)地呈字[2018]第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如东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栟茶镇栟南村,掘港街道掘西村等6.385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5.16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栟茶镇栟南村的0.114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300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如东县将国有农用地3.1954公顷(其中耕地0.00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20.127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12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5806公顷;征收土地6.8008公顷。
二、同意如东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如东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018年2月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18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