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综合管理 > 项目与资金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续建项目预算的通知
苏财建[2007]14号 苏国土资发[2007]111号
(2007年6月25日)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续建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07]34号),现下达你市2006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续建项目预算,预算科目列212类、“城乡社区事务”、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4项“土地整理支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预算等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及时开展和顺利实施,请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预算批复和资金拨付手续。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一经下达,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金额及项目内容。如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四、请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实行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   2006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续建项目预算明细表 (点击查看)                             

     

  二O O七年四月十一日

  

  

  

  

   

 
[]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