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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10〕209号
(2010年7月1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是国土资源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部门宣传政策、争取理解、扩大影响、树立形象、推进工作的有力武器。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当前,国土资源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加强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按照徐绍史部长“更加有力地宣传国土资源重大决策和部署,更加主动地报道各地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更加及时地回应事关国土资源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加有效地发挥报刊的凝聚和影响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根据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组织策划一系列有影响力的专题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典型宣传报道。厅各处、室、局要做到新闻宣传“三同步”,即在制定文件或组织重大活动时,要同步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同步落实宣传经费,同步提供新闻稿或文件解读。要结合中心工作,制定好年度重点工作宣传内容、措施、方式。各市局要及时向省厅办公室及中国国土资源报驻江苏记者站报送重大新闻报道线索,确保每个月不少于1条,省厅将视情组织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为及时掌握舆情,正确引导舆论,省厅建立新闻报道季报制度,各市局及各直属单位在每季度未将本市、本部门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刊发的新闻报道情况上报省厅。

  二、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记者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做好国土资源新闻发布工作。各市局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及时解读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及时回应国土资源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成果及进展情况。要重视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提升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把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适应时代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与媒体协调配合的能力,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互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大张旗鼓地进行国土资源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共同搞好新闻宣传的策划工作。省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国土资源年度好新闻评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要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记者和全系统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对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新闻媒体记者及系统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和能力,省厅每年组织一次新闻宣传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四、不断创新国土资源宣传手段。各地要因地制宜,设计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国土资源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准确把握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重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注重改进宣传方法,增强宣传效果,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关心国土资源工作。要以“世界地球日”和“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创新形式,注重宣传效果。省厅每年组织一次“土地日宣传好项目”评选。要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宣传管理,善于运用互联网、移动电话等现代科技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

  附:1、《国土资源系统新闻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2、《国土资源新闻报道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О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宣传 通知

抄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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