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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万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苏国土资党组[2004]30号
(2004年12月30日)

中共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根据苏组通[2004]53号《关于调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卢万友同志任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鲍俊禄同志任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俊业同志任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建华同志任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沈正德同志任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以上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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