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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04年2月25日)

    2004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工作方针,以严格保护资源、保障持续发展、维护资源权益、调控资源供应、有效服务社会为工作思路,以完善制度体系、提高队伍素质为重要保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继续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到位,努力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保障能力。
    2004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以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各项职能到位。继续以基本农田定位为抓手,推进基本农田定量、定人管理。继续推进“一制两网三化”的基本农田管理模式,即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网络和监管网络,实行基本农田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全面落实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组织好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个红线。不能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栽种树木。严把土地征用和转用审批关,规范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落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试行本)和建设项目投资强度要求,推行土地投入产出率指标控制制度,实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年度考核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以保证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为重点,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开发整理100万亩,建成耕地20万亩。按照“建设基地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继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进程,重点搞好废黄河土地整理、煤矿塌陷地复垦、沿海滩涂开发项目建设。大力加强用地的批后监管。组织开展对1999年以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和供应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坚持“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实现地籍全覆盖,加强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和地籍规范化建设,加大土地调查管理力度,建立权能明确、归属清晰、保护严格的土地产权制度,构造资源保护的利益机制。
    二、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把集中解决领导干部违法批地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解决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和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作为深化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点,坚决遏制擅自设立开发区和扩大开发区面积现象。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违规用地,着力解决未批先用、征地补偿不到位和土地收益处理方面的违法乱纪问题,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之风。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开采矿山、砖瓦窑业和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杜绝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淘汰小土窑、小立窑,纠正采矿权非法转让。完善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一些违法开采等行为反复回潮地区的监控和巡查。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禁采区内的所有开山采石企业年内必须关停到位。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包括采矿登记、矿产督察、矿山年检制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制度等内容的环环相扣的矿产开发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基层矿政管理全面到位,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合理调整,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全面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和实施沿江土地利用规划,促进沿江开发战略实施。围绕全省经济工作目标,合理调整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合理的经济建设用地。修改完善《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争取尽快获得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指导市、县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研究制定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办法,加大规划实施力度,防止随意调整规划。做好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和预审工作,从源头上引导和控制建设项目合理用地。以抓好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为契机,推进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并指导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江苏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整治规划》、《江苏省露采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和省级地质勘查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三、继续推进制度创新,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加强征地审核和征地补偿安置监管。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加强督促,确保征地补偿安置经费支付到位。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办法》,积极稳妥地开展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从根本制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在总结昆山、海门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省内外集体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制改革积极成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民从土地上得到永续收益。
    四、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市场体系。认真贯彻《江苏省划拨用地目录》,对于不符合国家划拨供地政策的用地,一律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实行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备案管理,全面落实和规范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进一步增强土地交易机构的服务功能,建设全省统一连网的土地有形市场,提升全省土地市场运作水平。完善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增强政府调控土地供应的能力。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土地资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完成全省县城镇以上的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汇总平衡工作,开展全省地价动态监测,完成全省及苏南、苏中、苏北及主要城市城镇地价指数编制发布,适时开展土地转征用补偿价格(区片价)研究制订工作,提高地价信息的社会共享程度,发挥地价对土地利用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扩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凡能够采取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大力培育采矿权二级市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行为。积极做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和转让审批工作,规范评估机构的中介行为。
    五、切实抓好资源调查评价,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组织实施部、省合作的《江苏省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项目,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质量。开展沿海及重点湖域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省土地开发潜力。编制好全年地质勘查项目计划,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来源, 2004年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继续向苏北地区倾斜。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油气探采督察)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油气督察程序。做好全省地质勘查资质换发新证工作,建立地勘单位资质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制度, 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提高公益性地质资料社会利用和为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服务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勘查评价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防灾责任制,落实和完善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编制、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完善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系统,启动苏中地区地面沉降的测量工作。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重点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抓好矿山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地热、矿泉水资源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推进省级地质公园的创建。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初步建立江苏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以信息化带动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全力推进阳光行政。开展行政业务规程的设计,将省厅土地、矿产等业务审批、公文办理及综合事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设立厅电子政务中心,实行机关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各项业务,内部规范运作。完成省级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和部分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省厅门户网站建设,向社会逐步提供国土资源信息发布、网上受理、资料查询和举报监督等电子信息服务。加强对市、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督促指导,构建全省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和统一软件平台。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在统一平台上,开发、应用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系统。认真执行国土资源“十五”科技规划、信息化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推广促进合理利用资源的管理与科技创新成果,继续推进国土资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规费依法征收力度,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抓紧抓实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提高国土资源财务管理水平。
    七、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主动做好立法工作,年内争取出台1~2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省政府规章,尽早使《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进入省人大地方立法程序。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基地活动,建立完善内部制约、上下监督、政务公开、过错追究、社会监督等一系列依法行政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继续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预防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开发利用资源的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表彰一批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加大对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和行政复议、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日常工作中,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重视抓好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处理,加强对信访重点县(市)的管理和指导,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直接查办、督办的力度,及时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八、抓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要求,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主动了解、及时解决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工作平稳过渡。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基本要求,坚持严格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全面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执政为民,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资源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深入开展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形成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良好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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