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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总结我省在土地整治方面的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土地整治科技水平,充分调动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及部、省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相关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土地整治具体情况,省厅制定了《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省厅科技处。
根据《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为做好今年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材料要求等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办理。今年是首次评奖,参评项目为“九五”以来完成的并通过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申报书”是申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主要材料之一,请认真填写,内容简明扼要,字迹清楚。
2、“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要与验收报告一致,否则,视为成果完成人有争议,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装袋。口袋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及完成日期。
4、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申报的项目要认真进行初审,并在推荐意见栏中写上推荐理由和等级,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集中上报省厅科技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OO一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