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苏国土资发[2001]18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4年度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材料要求等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办理。今年申报的项目为2003年度完成并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书是申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主要材
料之一。填写时要重点突出成果的科技创新内容(管理创新、工程设计创新等),文字简明扼要,申报书要求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2、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须有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签署意见。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规范整齐,分别装袋,材料袋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及完成日期。
三、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申报的项目要认真进行初审,并在推荐意见栏中写上推荐理由和等级,加盖公章后于2004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初审和有关咨询服务工作将委省土地学会承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