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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境内黄河故道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初审意见的通知
苏国土资函〔2004〕339号
(2006年6月22日)

 

省土地整理中心:

    2004年7月15日,省厅在南京组织有关专家对你中心提交的《江苏省境内黄河故道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开发整理项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初审。评审委员会专家在听取项目组项目研究的背景、意义和项目研究成果汇报,查阅提交的研究成果资料基础上,经过质询和讨论,认为本项目研究对江苏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加江苏境内黄河故道区沿线农民收入、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初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省厅同意后,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立项。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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