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综合管理 > 科技管理
 
关于确定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3〕341号
(2006年6月22日)

 

金坛、江都、盱眙、东海、睢宁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我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尤其是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厅经研究决定金坛、江都、盱眙、东海、睢宁县(市)国土资源局为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望你们抓紧做好组织准备,在省厅的统一指导下,高质量地完成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完成县(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设计;

    (二)完成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具体工作要求:

     1.完成县(市)级1:5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数字化建库工作;

     2.完成所辖乡镇的乡级1:1万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数字化建库。

    二、质量要求、提交成果与完成时间

    (一)质量要求

1.利用GIS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辅助规划编制、规划成果管理和规划实施管理。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应符合《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并能实现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

2.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应按照《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和《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

3.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内容,应包括:图形数据(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图和其他图件)、文本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文档资料)、表格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其他调查、统计、分析数表)。

(二)提交成果

1.县(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2.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以及系统开发文档、测试报告、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

3.县(市)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包括:

(1) 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

(2)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主比例尺为1:1万);

(3) 县(市)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文档。
    4.县(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报告、工作报告。

三、完成时间

任务要求于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