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厅印发的《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苏国土资发〔2001〕18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3年度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材料要求等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办理。今年申报参评的项目为2002年度完成并通过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书”是申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主要材料之一,填写时重点反映成果的科技创新内容,文字简明扼要,申报书要求打印成文并附软盘。
2、“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员需本人签名。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材料规范整齐,分别装袋,材料袋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及完成日期。
三、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申报的项目要认真进行审查,并在推荐意见栏中写上推荐理由和等级,加盖公章后于2003年10月31日前统一上报省厅科技处。
四、每一项目需交专家评审费500元,请汇至以下帐号:收款单位:江苏省土地学会;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帐号:07736010033000966。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