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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2]154号
(2006年6月22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47号)精神和省厅印发的《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苏国土资发[2001]189号)的有关规定,为继续做好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材料要求等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办理。今年申报参评的项目为2001年度完成并通过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书”是申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主要材料之一,填写时重点反映成果的科技创新内容,文字简明扼要,申报书要求打印成文并附软盘。

2、“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需有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证明。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材料要规范整齐,分别装袋,材料袋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及完成日期。

三、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申报的项目要认真进行初审,并在推荐意见栏中写上推荐理由和等级,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统一上报省厅科技处。

四、每一项目需交专家评审费500元,请缴至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处或汇至以下帐号:收款单位:江苏省土地学会;开户行:南京市建行北西分;帐号:05553261006419。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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