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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6]65号
(2006年7月10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陶培荣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译萱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茹华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祖耀升 耕地保护处处长

宋玉波 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刘震平 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崔德庚 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倪红升 地质环境处处长

邓中华 执法监察局局长

董献忠  机关党委副书记

赵一农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厅执法监察局。

办公室主任:邓中华  执法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丁丰平  监察室副主任

        张  伟  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监察总队总队长

工作人员:李成哲(联络员)、徐荣兆、刘  庆、杨应奇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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