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台商许某某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集体土地215亩建厂房。
2009年2月,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71.66万元罚款。根据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建议,宿迁市监察局给予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宿城区委常委、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