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连云港市江永纸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59.85亩耕地,建设工业厂房等设施。
2009年2月,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厂房等建筑物9908平方米,并处79800元罚款。根据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建议,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对非法用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