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街道高泾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该社区居民委员会内撤组后剩余国有土地17.47亩建交易市场。
2007年8月,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17.4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处23.659万元罚款。根据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建议,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街道给予本案主要责任人,高泾社区居委会主任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