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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多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我省各级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普遍增强,土地市场秩序总体趋好。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这种情况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影响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也会影响全省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因此,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855件,拆除建筑物774.32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455.89万平方米;收回土地663.70公顷,罚没款2.03亿元。今年1至5月份,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24件,已结案535件,收回土地30.88公顷,罚没款2536.45万元,共有31名土地违法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我省土地违法案件的新动向
从我厅土地执法巡查和全省土地违法案统计分析情况来看,我省土地违法案件主要呈现如下新动向:一是少数地区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据检查,虽然违法用地问题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少数地区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一些基层政府正日益成为土地违法主体。三是违反规划非法占地。有些项目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竟然非法占地建设。四是“以租代征”违法用地。国土资源部发文明令禁止“以租代征”等违法行为,但我省一些地方仍然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我省存在的土地违法问题,为维护我省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形象,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土地违法行为反弹:
一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各地切实加以整改。对有群众反映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认真查清事实,处理到位,并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二是公开严肃查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我厅已选择一批违法用地典型案件,重点是对违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以及占地面积大的案件,直接进行立案,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达到扩大执法的社会效果,切实遏制住违法用地的势头。
三是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对我厅巡查发现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地方,我厅将向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函,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审批,待有关问题整改处理到位后,再恢复其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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