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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土地评估事业单位年检情况的通报
苏国土资发〔2006〕223号
(2006年8月21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土地评估事业单位管理的要求,省厅于2006年8月7日至8日,对全省43家土地评估事业单位2005年度土地评估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年检主要审查机构从业人员与土地估价报告质量。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在43家机构中,有30家单位年检合格,占总数的69.7%;8家单位未送抽检报告,占总数的18.6%;4家单位未开展土地估价业务,占总数的9.3%;1家单位年检不合格,占总数的2.3%。

从评估技术方面看,今年土地估价报告的质量比去年有一定的提高。各单位都能较好地理解规程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用地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特别是对工业用地地价评估方法掌握较好,测算出的地价水平基本符合当地土地市场实际状况。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江苏省土地评估事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前土地评估事业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专职估价师达不到2人的标准,用行政编制估价师凑数,如镇江市丹徒区地价事务所。

(二)部分单位违规从事二级市场业务,如常熟市地价管理所、丰县土地估价事务所从事出让土地抵押评估。

(三)部分单位对待年检态度不严肃,不认真按年检要求报送材料,如淮安市楚州区土地估价事务所、仪征市土地评估事务所。

(四)从专家评审的意见来看,在估价报告撰写的具体技术环节上仍存在不少问题:

1、土地估价报告的撰写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有:未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报告格式撰写估价报告,缺项、少项;一般因素中土地市场状况分析不充分,区域因素、个别因素选择缺乏针对性;估价依据缺乏针对性,编排混乱;估价原则与相应的估价方法的不对应;特殊说明事项表述不恰当;附件缺委托书、宗地位置示意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待估宗地照片等。

2、报告整体存在逻辑上前后不一致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地价影响因素的表述与地价计算具体过程不一致。

3、具体估价方法运用过程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有:估价方法选择有误,突出表现在商住用地、住宅办公综合用地的方法选择不正确;估价参数选择和确定的依据不充分;估价结果确定依据不充分。

三、年检结果公布与处理

根据年检材料审查情况,金坛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无锡市土地评估事务所、兴化市土地估价所等30家单位材料齐全、业务水平较高,年检合格;淮安市楚州区土地估价事务所年检不合格,限期三个月整改;8家单位未送抽检报告,重新抽检补报;对于未开展土地估价业务的4家单位,希望今后按照规定职责,履行工作义务,积极开展土地估价相关业务。

重新抽检的报告须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联系人:黄锋进,联系电话:025-86599773。

附:2005年度土地估价事业单位年检结果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土地  评估 年检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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