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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汽车客运站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苏国土资函〔2007〕823号
(2007年10月23日)

建湖县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确认建湖县汽车客运站站址下有无压矿的请示》(建交发〔2007〕66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建湖县汽车客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资料,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该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调查。经拟建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等成果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出具了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拟建项目位于建湖县城区西侧,建宝路与规划向阳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占地面积110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19°46′17″,北纬33°28′58″。

  二、拟建工程位于苏北平原里下河平原。地表被第四系松散层覆盖,之下为白垩系泥岩、泥质粉砂岩等,前第四系地层埋深较大,在600~760米。

  盐城地区矿产资源贫乏。征地区周边已开采及发现的矿产资源为硅质粘土矿、天然气、地热、矿泉水,均位于距离场址区34.0公里以外,因而拟建工程区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建湖县汽车客运站工程项目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工程为建湖县交通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之一,在施工中若发现有重要矿产资源,请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压覆  函

抄送: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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