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苏国土资函〔2007〕614号
关于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
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请确认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工程场址下有无压矿的请示》(宁长河管[2007]50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选址位置图及有关资料,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该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调查。经拟建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等成果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出具了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拟建工程位于南京市西南部的长江板桥河口下游距长江三桥820米至1020米处的岸线。占地面积为20.05亩。场区西侧紧邻长江大堤,东侧、北侧为大胜关村,南侧为开阔的平原。地理坐标为北纬31°58′,东经118°39′。
二、拟建工程区地貌单元单一,为长江河谷冲积平原,地形平缓。第四系地层厚度约60m。
拟建工程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分布不多。仅在拟建工程东南侧约6.0公里处的梅山分布有铁矿、钒矿和硫铁矿等金属矿产。
因此,拟建工程场区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工程项目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工程项目在施工中若发现有重要矿产资源,请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七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压覆 函
抄 送: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7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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