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审批 > 审批结果 > 压覆矿床审批
 
关于长江苏州、南通段500KV过江通道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苏国土资函[2007]535号
(2007年7月27日)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你单位《关于长江苏州、南通段500KV过江通道工程征求压矿情况意见的函》(苏电设勘〔2007〕066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以及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先后对苏通长江公路大桥主桥及接线工程、常熟电厂二期工程和常熟电厂三期粉煤灰堆场拟建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等成果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出具的三个建设项目未压覆矿产矿产资源的鉴定报告,结论为:

  一、拟建的长江苏州、南通段500KV过江通道项目位于苏通大桥上游约3千米,并选择了两个过江通道的线位方案。线位方案一:距苏通大桥西约3千米,江南对应常熟电厂西侧,徐六泾口,江北对应正大农药厂东侧。线位方案二:距苏通大桥西约2.5千米,江南对应常熟电厂东侧,苏通大桥江南征地范围内,江北对应金利化工厂东。过江通道跨度约5.9千米。

  二、苏州-南通地区已发现矿产19种、矿产地60余处,矿产规模主要为中小型及矿点为主,矿产地均分布于拟建工程范围之外,拟建工程范围无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长江苏州、南通段500KV过江通道工程项目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项目属重要工程,应按国务院349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向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汇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勘察等地质资料。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