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确认南京江宁区城北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厂址下有无压矿的请示》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选址位置图及有关资料,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该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调查。经拟建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等成果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出具了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拟建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新区东北部,机场片区西南角,土山机场与秦淮河之间的前淹儿港附近,地理坐标:东经118°49′48″,北纬31°58′20″。项目拟征用土地约135亩。
二、南京江宁区城北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场区属秦淮河漫滩相沉淤积区。场地地势平坦,地表面为第四系全新统地层。
拟建工程区及附近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矿山距拟建工程区最近在9.40km以上,离拟建工程区较远,因而拟建工程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南京江宁区城北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工程属较重要建设项目,在施工中若发现有重要矿产资源,请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二ОО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压覆函
抄送: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07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