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苏国土资函〔2007〕424号
关于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片
太阳能多晶硅片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确认工程规划选址范围内有无矿产资源的函》(辉煌硅能[2007]2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片太阳能多晶硅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位置图及有关资料,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该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调查。经拟建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等成果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出具了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拟建项目位于扬中市沿江工业集中区港隆路与港盛路交汇处,西依港盛路,南临港隆路,东靠疏港大道,北邻光明河。地理坐标是东径:119°51′47″,北纬:32°11′54″。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7亩(含代征道路绿化用地97亩),项目实际用地约350亩。
二、拟建场址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地形平坦,区域稳定性较好。第四系松散层厚度在160~200米。
拟建场址区及附近地区矿产资源比较贫乏。征地区周边已发现及开采的矿产资源为建材及非金属矿,距离场址区最近在19.0公里以外,因而拟建工程区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片太阳能多晶硅片工程项目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项目为扬中市较重要项目,在施工中若发现有重要矿产资源,请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二ОО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压覆 函
抄 送: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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