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苏国土资函〔2007〕396号
关于中煤大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比选厂址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实中煤大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拟建比选厂址下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报告》(屯能司〔2007〕62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比选厂址范围拐点坐标与相关图件等资料,通过收集拟建项目范围及其周围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等资料,并利用“建设项目压矿调查鉴定分析系统”,对拟建项目范围与颁发的采矿权、探矿权及上表矿区范围重叠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出具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中煤大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比选厂址位于沛县大屯镇境内,沛微(沛县―微山县)公路北侧,现大屯电厂西侧,小屯村东侧的交汇处,北端与山东省微山县张楼乡交界,沛屯铁路姚电专用线从厂址中间通过,南距沛县县城及徐州市分别约15千米和83千米。比选厂址的拐点坐标见表1。比选厂址东西长约1200米,南北宽约900米,面积约1.08平方千米。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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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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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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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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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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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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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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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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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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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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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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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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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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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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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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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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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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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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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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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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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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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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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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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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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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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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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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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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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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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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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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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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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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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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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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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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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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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煤大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比选厂址地处废黄河冲积平原区,大地构造位置处于丰县―沛县断坳的东部,地表为大片的第四系覆盖。第四系之下,隆起区主要为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及二叠系的地层,其中石炭系与二叠系的地层为徐州地区主要含煤地层,构成隐伏煤田;坳陷区主要为下第三系地层,局部为白垩系地层,其下还可能分布有石炭系、二叠系的含煤地层。
拟建项目地区处于近东西向展布的丰沛煤田东部,其附近地区已发现的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矿。比选厂址处于姚桥煤矿与徐庄煤矿之间的断陷部位。比选厂址区第四系之下基岩为白垩系地层及花岗斑岩、煌斑岩,覆盖层巨厚,推测深部可能分布有石炭系、二叠系的含煤地层存在,但未作过较详细的地质勘查工作,目前尚未发现具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
三、综上所述,拟建的中煤大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项目比选厂址选址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项目属重要建设项目,应按国务院第349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向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汇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勘察等地质资料。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二ОО七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压覆 函
抄 送: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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