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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电泰州电厂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厂址及灰场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复函
苏国土资函〔2006〕601号
(2006年7月31日)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确认国电泰州电厂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厂址及灰场下有无压矿的请示》(泰电计〔2006〕61号)收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01〕116号)的要求,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江苏国电泰州电厂4×1000MW机组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江苏国电泰州电厂4×1000MW机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厂区总平面位置图及相关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拟建项目范围及其周围地区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等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出具鉴定报告,其结论为:

一、江苏国电泰州电厂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永安洲镇北沙洲村,北距泰州市约29千米。北沙洲系由长江和原来的夹江围成的的小岛。二期工程的厂址紧靠一期机组东侧,规划用地面积30公顷,二期工程的灰场位于电厂东侧的东夹江。二期工程场地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9°54.4′,北纬32°11.2′。

二、拟建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地表为第四系覆盖。其下伏地层为白垩系上统浦口组。拟建项目及周边地区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铁矿、煤矿、泥炭矿及浅层天然气等。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发现的矿床(点),如:海门王浩中型铁矿位于拟建项目地东侧外海门市东北24千米处,远离拟建项目地,未被压覆;孤山小型煤矿位于拟建项目地东南侧外靖江北侧,远离拟建项目地,未被压覆;狼山煤矿点位于南通市东南约5千米处,远离拟建项目地,未被压覆;大白米小型泥炭矿位于拟建项目北东侧外泰县东侧,远离拟建项目地,未被压覆。拟建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其地表分布的第四系中一般蕴藏有浅层天然气,但拟建项目选址范围及附近地区目前尚未作过地质勘查评价工作,尚未发现具工业价值的天然气田。

三、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国电泰州电厂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厂址及灰场)未压覆已发现的重要矿产资源。

四、建议:拟建项目属重要工程,应按国务院349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向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汇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勘察等地质资料。

我厅原则同意以上意见,专此函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压覆  函

抄  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省地质资料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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