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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苏国土资预〔2008〕94号
(2008年7月30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上述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进行前期工作。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分别位于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滨海县(详见附表)。其中110KV胜利和110KV光华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选址区域因工程设计需要,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进行修改,已按规定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论证与听证,经初审,基本可行。其他五个输变电工程用地选址区域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8.4493           公顷(详见附件)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表: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

  110KV胜利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拟选址区域土地利用现状

申请用地总面积

核定用地总面积

110KV胜利输变电

建湖县近湖镇

农用地

0.8000

0.8000

110KV光华输变电

建湖县上冈镇

农用地

0.6498

0.6498

110KV安南输变电

东台市南沈灶镇

农用地

0.6487

0.6487

110KV沿海输变电

东台市市属场圃

未利用地

0.6400

0.6400

110KV东环输变电

大丰市大中镇

农用地、建设用地

1.0550

1.0550

220KV围海(一期110KV)输变电

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用地

4.0000

4.0000

110KV滨丰输变电

滨海县五汛镇

农用地、建设用地

0.6558

0.6558

合计

 

 

8.4493

8.4493

 

            

 

主题词:国土资源  能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盐城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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