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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苏国土资预〔2008〕87号
(2008年7月17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上述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分别位于涟水县、金湖县和淮安市楚州区、清河区、淮阴区(详见附表)。用地选址区域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           4.7201公顷(详见附表)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表: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表:

  110KV李集等六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拟选址区域土地利用现状

申请用地总面积

核定用地总面积

110KV李集输变电

涟水县小李集办事处

农用地、建设用地

1.1684

1.1684

110KV新民输变电

金湖县黎城镇

农用地

0.792

0.792

110KV仇桥输变电

淮安市楚州区仇桥镇

农用地

0.8631

0.8631

110KV张福输变电

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

农用地、建设用地

1.1047

1.1047

110KV桃花输变电

淮安市清河区西安路街道

农用地

0.1786

0.1786

110KV深圳输变电

淮安市清河区徐杨乡

农用地

0.6133

0.6133

合计

 

 

4.7201

4.7201

  

  

  

主题词:国土资源  能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淮安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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