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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上述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分别位于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市邗江区、高邮市、江都市(详见附表),用地现状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选址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2.3852
公顷(详见附表)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表: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
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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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坐落 |
拟选址区域土地利用现状 |
申请用地总面积 |
核定用地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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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花园输变电 |
扬州经济开发区 |
建设用地 |
0.5506 |
0.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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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廖家输变电 |
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0.6103 |
0.6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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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德华输变电 |
高邮市郭集镇 |
农用地 |
0.5576 |
0.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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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常平输变电 |
江都市大桥镇 |
农用地 |
0.6667 |
0.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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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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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52 |
2.3852 |
主题词:国土资源 能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扬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