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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苏国土资预〔2008〕83号
(2008年7月17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上述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分别位于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市邗江区、高邮市、江都市(详见附表),用地现状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选址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2.3852           公顷(详见附表)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表: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

  110KV花园等四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拟选址区域土地利用现状

申请用地总面积

核定用地总面积

110KV花园输变电

扬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用地

0.5506

0.5506

110KV廖家输变电

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

农用地、建设用地

0.6103

0.6103

110KV德华输变电

高邮市郭集镇

农用地

0.5576

0.5576

110KV常平输变电

江都市大桥镇

农用地

0.6667

0.6667

合计

 

 

2.3852

2.3852

  

  

主题词:国土资源  能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扬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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