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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苏国土资预〔2008〕84号
(2008年7月17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上述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栖霞区(详见附表)。用地选址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3.6357           公顷(详见附表)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表: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

  110KV西区等七个输变电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拟选址区域土地利用现状

申请用地总面积

核定用地总面积

110KV西区输变电

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

建设用地

0.3885

0.3885

110KV摄山输变电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建设用地

0.3651

0.3651

110KV兰花输变电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农用地、建设用地

0.5083

0.5083

110KV团结输变电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农用地、建设用地

0.4656

0.4656

110KV虎桥输变电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农用地、建设用地

0.5524

0.5524

35KV陡岗变升压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0.4500

0.4500

220KV城南河输变电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农用地、建设用地

0.9058

0.9058

合计

 

 

3.6357

3.6357

 

  

  

                              

主题词:国土资源  能源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南京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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