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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杭运河船闸扩容邵伯三线船闸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苏国土资预〔2008〕36号
(2008年5月9日)

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

  你单位关于京杭运河船闸扩容邵伯三线船闸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改委批复(苏发改交能发[2007]75号)。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江都市邵伯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用地选址区域因工程设计需要,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进行修改,已按规定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论证与听证,经初审,基本可行。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申请用地规模22.5014公顷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京杭运河船闸扩容邵伯三线船闸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交通  用地预审  意见

抄送:  省发改委,扬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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