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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新洋港特庸段拓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新洋港特庸段整治工程是江苏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下达的2004年第一批投资计划,现为补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二、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射阳县特庸、黄尖、盐东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区域因工程设计需要,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进行修改,已按规定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并经论证与听证,经初审,基本可行。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28.9672公顷以内。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新洋港特庸段整治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接文后,请你们协助有关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定点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计划申请和用地报批及供地手续。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水利 用地预审 意见
抄
送: 省发改委,盐城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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