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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交通局:
你局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S329干线公路沿海高速射阳互通至射阳县城段连接线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射阳县合德镇、陈洋镇和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用地选址区域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29.9497公顷以内。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S329干线公路沿海高速射阳互通至射阳县城段连接线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接文后,请你们依据本意见依法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审批,协助有关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定点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农用地计划申请和用地报批及供地手续。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交通 用地预审 意见
抄
送: 省发改委,盐城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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