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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使用费
(2006年7月10日)

征收种类:许可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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