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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书工本费
(2006年7月10日)

征收种类:工本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收取工本费。

征收标准:普通证书:个人5元/本,单位10元/本;特制证书2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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