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调院: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落实通知要求。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