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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8〕90号
(2008年3月27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32号),对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结合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执行通知要求,逐矿检查,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书面报告,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维护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附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全国治爆缉枪行动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通知》 (点击查看)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矿产资源  开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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