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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全省矿泉水注册登记及矿泉水 水源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6年6月22日)

各矿泉水企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要求,决定开展2006年度矿泉水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泉水注册登记

矿泉水注册登记证是办理矿泉水开采等有关开发利用手续的凭证和必备要件,已开采和拟开采矿泉水的采矿权人都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03年以来,我省按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对全省开采矿泉水的企业进行了注册登记,全省共注册登记48家。但尚有少数企业仍未注册登记,这些企业必须在2006年5月30日前到省国土资源厅补办注册登记手续,2003年度已办理注册登记的采矿权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注册登记或未换证的,今后开发利用和办理采矿手续时,须重新进行矿泉水技术评审鉴定。

申请注册登记时,申请者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1、矿泉水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

2、矿泉水调查评价报告;

3、矿泉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4、国家或省级矿泉水技术评审鉴定书;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矿泉水年检

矿泉水年检是矿泉水注册登记和办理采矿登记的依据。凡在我省范围内已注册登记的矿泉水,都应当参加2006年度矿泉水年检。年检申请人2006年6月30日前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年检,年检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公告。矿泉水水源年检连续两年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其矿泉水注册登记证自行作废。

年检时申请者应提交如下资料:

1、矿泉水注册登记证;

2、矿泉水年检申请表(见附件2);

3、矿泉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4、矿泉水水源水质及相关卫生指标全分析报告。

5、矿泉水水位、水温定期测试记录。

三、矿泉水水质及相关卫生指标检测要求

2006年度矿泉水水源样品,应送交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测试单位,进行水质全分析检测,并由测试单位出具检测报告。省指定矿泉水检测单位为南京综合岩矿测试中心(南京市珠江路700号,电话025-84812725)、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测试中心(南京市宁丹路11号,电话025-52430410 )。

相关卫生指标分析由县级及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联系人:孙爱莲   电话兼传真:025-86599715。

附件:1、矿泉水注册登记申请表

      2、矿泉水年检申请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1:

矿泉水注册登记申请表

 

申请注册登记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单位地址:

申请人联系电话:

矿泉水水源地勘查评价报告名称:

矿泉水水源地地理位置及井()点座标:

矿泉水达标组份及含量:

矿泉水水化学类型:

矿泉水赋存含水层年代及岩性:

矿泉水PH值区间值:

矿泉水水温区间值:

矿泉水矿化度区间值:

矿泉水命名:

矿泉水技术评审鉴定的组织单位:

矿泉水技术评审委员会主任;

矿泉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报告摘要:

 

 

 

 

 

(申请人单位印章)  

 

 

附件2:

矿泉水年检申请表

填表日期:

 

矿泉水注册登记证号:

申请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人联系电话:

矿泉水采矿证名称及采矿许可证号:

矿泉水成品商标:

矿泉水实际生产量(立方米/天)

矿泉水检测单位名称:

矿泉水历年年检情况:

矿泉水开发利用状况概述:

矿泉水水源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意见:

  

 

 

 

(矿泉水年检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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