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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局严格审批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2008年6月13日)

  邳州市局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办证程序。一是严格审核土地使用证,认真查阅地籍档案,对符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一律收取土地使用证原件,并予以存档。二是严格审核土地估价报告,对不具备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示的土地估价报告和不实的估价报告责令退回,重新做出合格、等值评估后再行登记。三是严格审核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利用情况,对于出让金未交齐和大面积闲置土地的情况,一律不予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46宗,驳回不合格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2起,没有发生失误和骗贷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土地抵押登记金融风险。(刘振科  张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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