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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简报第25期
(2007年11月12日)

  泰兴市政府全面部署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为深入推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泰兴市近日结合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市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和“百日行动”。市长高亚梓在会上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落实关键措施,不断把创建活动和“百日行动”引向深入。

  一是开展好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用地。用地计划优先保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和规模企业用地;认真落实“飞地”政策,投资额度高、综合效益好、用地规模大的项目,落户到“一区四园”,以集聚生产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严格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认真核准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落实交地放样、竣工验收等批后跟踪管理措施。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与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和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二是落实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肃处理已发生的“以租代征”行为;落实防控措施,避免出现新的“以租代征”现象。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和畜禽规模养殖,尽可能利用废弃地和河坡青坎等未利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不得开挖沟塘、不得固化地面耕作层、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项目到期必须对原址进行复垦或依法另行补充耕地。畜禽规模养殖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积极实施撤村并村、撤村并点,满足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建设“五室一店”,尽可能利用原村委会、撤并的学校、填塞的废沟塘等闲置土地,不得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三是处理好国土资源信访居高不下的问题。全面梳理信访苗头,逐一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人、解决的办法和处理的时限。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清理“老大难”信访,及时解决到位。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访、越访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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