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集粹 > 第17个全国土地日
 
控房价不能靠放量供地
(2007年6月26日)

  近日,房价和地价的涨声不断一直是市民关注的话题。5月份南京新建商品房价同比上涨9.2%,增幅居全国第6,再创两年来的新高。而在上周,南京市三幅土地出让也遭到开发商疯抢,成交价最多高出底价一倍。房价的上涨究竟与地价有何关系?如何遏制两者共同的上蹿势头?我省城市住宅用地加大供应的可能性有多大?昨天正值第17个全国土地日,在省国土厅、省土地协会联合举办的高层论坛上,与会专家、政府官员对此进行了探讨。记者从论坛上获悉,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大背景下,以放量供应土地的方式控制地价和房价的上涨几乎不可能,精细化管理,集约化用地,以及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将成为调控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思路。

  国土厅厅长谈房价与地价

  
  
今年以来,南京等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很多人将此归咎于地价的不断抬升。对此,省国土厅厅长陶培荣在论坛上表示,对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我们坚持的看法是:推动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导因素并非地价,而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等。据他介绍,2006年全省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20%30%,与国内重点城市基本相当,其中南京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0.18%,为全省最高。

  
  
最近南京出让的几幅地块均大大超出底价,能否加大土地供应,以缓解开发商的恐慌性抢地行为?昨天的论坛透露,严把土地闸门仍是国土部门坚守的准则,一味通过增加供地来解决问题并不现实。

  
  
陶培荣厅长指出,江苏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人口密度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与此同时,江苏土地后备资源较少,主要分布在沿海滩涂,开发的难度大、成本高。经测算,在十五期间,江苏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要消耗2.4万亩左右的土地资源。如果十一五继续维持这个消耗水平,过不了多少年,江苏将没有发展空间和余地。

  
  
陶培荣表示,国土部门的主要做法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供地结构,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在城市批次用地中,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全省住宅用地供地量为5.2万亩,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其中,普通商品房4.5万亩、同比增加1.7万亩;经济适用房1350亩、同比增加1280亩。各地在年初都能及时制订房地产年度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苏州、南京等市推行五定一公开(定房价、定套型、定面积、定对象、定区位,公开拍卖土地)政策,逐步解决了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住宅用地拍卖价高者得应改价优者得

  
  
省社科院院长宋林(宋林博客,宋林新闻,宋林说吧)飞教授认为,5月份南京房价上涨了9.2%,政府如果对此放任不管就是不负责任。一旦商品房的价格与价值出现了扭曲,就必须要干预。

  
  
宋林飞指出,房价是否合理要看当地的房价收入比,发达国家一般是31或者41。世界银行认为超过51,商品住房就要滞销。而目前我国所有大城市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世界银行的警戒线。有些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跃过101,使一些市民陷入买房难的瓶颈中。

  
  
宋林飞介绍说,20066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了40个楼盘的资料,无论是协议还是招拍挂供地的,地价均占房价的25%到30%。而0607年的土地成本上涨了50%,住宅价格也上涨了30%。

  
  
这表明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商品房开发成本的上升,从而必然推动房价上涨。南京最近的招拍挂地块中,湖南路旁边一地块的单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3.5万元,秦淮区一幅酒店式公寓的混合地块出让后的预测价格甚至接近万元。

  
  
要改变普通商品房土地定价原则,招拍挂有利于防止腐败,但是所有土地都招拍挂可能也存在问题,对普通商品房是不是把价高者得,转变成价优者得?

  
  
宋林飞建议应促使土地一级市场产能多元化,建立合理的土地出让制度,把不合理的地价泡沫挤掉。

  
  
土地供应有限倡集约精细盖房

  
  
在土地供应有限的情况下,作为开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南京栖霞建设董事长陈兴汉女士认为,开发企业应转变思路,加大土地使用效率,争取在有限的地块上多盖房、盖好房。  【扬子晚报】

 
[]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