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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 集约化利用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月17日)

  我市已连续两年蝉联全国“百强县”之首。随着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国土资源部门如何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如何科学、依法地管理好珍贵的土地资源,如何集约、高效地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我们认为,必须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管理理念,在队伍建设上体现精细化

  2006年,我们按照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年”的要求,在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上,创新管理理念,以此来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维和习惯。

  一是网上点击评先进。我局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大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国土所和“四型”科室及争做“五好”国土员活动。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分局(所),即通过创建活动把全市国土资源分局(所)打造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制度健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环境优美”的基层国土单位。创建“四型”科室,即“学习型科室、效能型科室、廉政型科室、法制型科室”。争做“五好”国土员的标准是“思想品德好、服务态度好、政策业务好、完成任务好、遵纪守法好”。我们通过“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创建氛围、统一创建台帐、统一创建考评”,把创建工作融入到系统日常工作中去,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底,我们通过在局内网公布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全系统干部职工无记名投票点击的形式,评选出了全系统“十佳五好国土员”和年度先进个人,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效能建设创一流。去年初,我们提出了效率效能建设“三四五六”的思路。窗口服务做到“三个清”:即“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业务工作做到“四个一”:即在工作节奏上突出一个“快”字、在服务质量上突出一个“优”字、在办事效率上突出一个“高”字、在业务能力上突出一个“精”字。日常生活做到“五个好”:即“思想品德好;服务态度好;政策业务好;完成任务好;遵纪守法好”。干部职工做到“六个不”:即“不让流转的材料在我手中中断,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来信来访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局受到冷落,不让国土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三是廉政风险人人找。为加强反腐倡廉政教育,我们在全系统大力推进以“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展廉政艺、写廉政文、述廉政职”为内容的“六廉政”主题活动。结合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开展,从局领导、中层干部到每一位普通职工都针对自己目前的工作岗位,寻找出可能存在风险临界点,为自己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填表张贴公示,自觉接受众人的监督,达到了自我警醒的目的。我局被省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评为首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之一。

  二、创新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体现精细化

  我局以国土资源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为契机,结合昆山乡镇合并、区域范围扩大的实际情况,在报经省厅党组和苏州市局党组同意后,积极尝试部分镇撤所设分局的实践。通过一年来的运行,体制改革的优点逐步凸显。

  一是关系进一步理顺,政策更加畅通。基层国土所过去人、财、物管理权都在乡镇,工作上缺乏主动权,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粗放型利用土地的现象等。我们以建制镇设立国土分局,实行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编制,土地资源统一配置,建设用地指标统一使用,进一步理顺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关系。

  二是职能进一步强化,管理更加精细。基层国土分局为副科级建制单位,下设综合科、业务科、法制监察科三个科室,岗位责任落实到人,科室管理职能得到了细化,强化了分局的管理职能,有利于实际工作的运作。

  三是沟通进一步便捷,调控更加有力。原来基层国土所都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所长与党委、政府领导的沟通,难免要出现缩手缩脚或怕与领导接触的现象和问题。现在分局领导在职位上与乡镇领导相对平衡了,为基层国土分局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国土部门的作用,构建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为基层国土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特别是在组织工作协调、分析研究情况、处理各类事务等方面提供了保证,便于解决基层的问题和矛盾,切实有效地增强了基层国土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三、创新执法机制,在依法管地上体现精细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依法管地的力度,我局创新国土资源执法机制,强化了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在基层国土分局增设法制监察科,强化基层执法监察机制。2006年下半年,我局在基层国土资源分局增设了法制监察科,明确了专职执法监察人员,落实了具体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力度。

  二是实行“110”土地联合执法机制。市局土地监察大队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行联合执法,有效防止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完善三级土地动态巡查责任机制。领导分片包干,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土地监察大队根据监察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各分局、国土资源所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四是苗头性问题跟踪管理机制。对于苗头性问题,讲清政策,坚持原则,争取主动,实行预警预报,并在动态巡查中有所侧重,跟踪管理,防止少数单位铤而走险,确保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违法事实的形成。

  五是建立逐级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局对各镇(区)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考核;镇对村(街道)监察员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和效果实行考核。对工作失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创新利用方式,在集约用地上体现精细化

  我局通过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三个环节的有力监管,确保了土地资源得到依法、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做到“批前早介入”。首先坚持以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积极倡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的“三集中”思路,整合土地资源,实现集聚发展。其次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发展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等投资密度大、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的行业。有计划地将投资强度低、占用土地多、排放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出去,腾出空间发展更高层次的产业。

  二是坚持综合管理,做到“批中严把关”。首先以投资强度为手段,控制企业用地规模。实行“6543”投资强度标准。2006年全市外资企业投资强度达到了57.97万美元/亩,民资企业强度达到331.5万元/亩。其次以政策扶持为导向,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鼓励企业用地向空中发展,对企业建造多层厂房的,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起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一些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老企业,通过增资或缩地的形式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第三,以原创型企业基地为载体,吸纳中小企业减少配套用地。对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资项目,以进驻原创型企业基地为主,或租赁标准厂房取得生产经营场所。

  三是坚持跟踪管理,做到“批后重监督”。实行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和月报告制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开发区、各镇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责任制,明确闲置土地处置指令性任务,确保了土地资源的依法、合理、高效利用。对所有签约项目,都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的时限和进度。对已经供应的建设用地项目,建立用地跟踪管理台帐,随时了解每宗建设用地的建设进度和用地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对新批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未动工的发预告书,满6个月仍未动工的,将报市政府审批收回土地使用权,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创新挂牌实践,在资源配置上体现精细化

  2005年4月19日,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尝试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并获得成功。国务院31号文件出台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业用地市场化运作力度,再次推出6块工业用地公开挂牌出让,均取得了成功。我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实现了三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实现了从“引资”到“选资”的转变,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层次。工业用地协议出让,由于出让信息的相对不对称,招商主要靠“引”,相对缺乏竞争机制。实行挂牌出让以后,通过明确地块功能、产业类型和建设要求,利用新闻媒体、知名报刊刊登报道挂牌出让地块公告,信息透明公开,使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开挂牌交易地块的信息,并且还直接可从网上看到地块位置、面积、周边土地开发现状,从而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招商理念和招商方式,实现了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的转变。

  二是实现了从“粗放”到“精细”的转变,有利于推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过去工业用地的低效率配置和低效率利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协议出让地价相对较低,不能反映土地资源的价值和资源的稀缺性。昆山首次尝试工业用地挂牌交易,虽然竞价比起始地价只高出2-3万元,但体现了土地资源的价值, 推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三是实现了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变,有利于建立真正成熟完善的土地市场体系。实践证明,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既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提高了土地使用率,又通过挂牌实现定位、定向、定量选资,实现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两翼齐飞的格局,有利于完善成熟的土地市场体系的形成。

  资源有限,精细化管理无限。我们将按照这次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管理创新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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