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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1月13日)

近年来,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厅有关部署,坚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统一,坚持依法管理和有效服务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国土资源依法管理局面的形成,土地管理、矿产管理、测绘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2005年,我局分别被国土资源部、省厅和徐州市政府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徐州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快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推进依法行政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首先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紧密结合实际,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使法律法规规定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具体化。

一是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具体配套制度建设。我们充分利用徐州市拥有地方立法权这一有利条件,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积极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调研和修改工作。近年来,市人大先后出台了《徐州市确认土地权属条例》、《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复垦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徐州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规定》、《徐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办法》、《徐州市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对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作了有效的探索。同时,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把上级的部署要求、外地为我所用的先进经验、我们自身的成功做法,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十五”期间,市政府出台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0多件。

二是加强内部各项规范性制度建设。无论是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体业务流程的衔接,还是内部管理的运作,都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使全局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让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化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近年来,我局建立的制度有40余项。2005年初,我们对这些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在修订完善后将其中的21项装订成册,发给全局人手一册供学习遵守。如《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督办督查制度》、《申告查实待岗制度》、《土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时限及所需资料》等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落实。

二、加强普法宣传,以营造环境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离不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没有他们的知法、懂法和守法,依法行政难以推进。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一是坚持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共投入300余万元,订购、制作普法书刊7000余本、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充分利用地方各种媒体,拓展宣传阵地。常年与广播电台联办“国土资源”专题节目,播出稿件600多篇。连续两年与《徐州日报》社联办“国土资源专版”,出版70多期。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到来之际,全市都集中开展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注重宣传的广泛性。我们确立了“大宣传”的理念,坚持全面、全方位宣传。不论是召开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还是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甚至向领导汇报工作、请示问题,与有关单位交流讨论问题,接待群众信访,我们都有意识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在参与政府研究用地审批时,我们宣传经营性用地必须进入市场公开出让,在征地时突出宣传农民补偿不到位不予供地。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根据宣传对象和宣传所要解决的问题,决定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比如针对一些地方领导不能正确把握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容易发生盲目圈占土地、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我们建议市政府举办了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规范节约集约用地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三级干部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包括市长、副市长在内的市、县、镇三级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学习培训,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

四是力求宣传的时效性。紧扣国家和省重大部署、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开展法制宣传。如为配合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贯彻,配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配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我们都及时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为推行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理解。

三、落实制约措施,以严格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行使行政职权,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问题。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促进自身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一是重大事项,依法会审。在贯彻《行政许可法》过程中,我们及时进行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清理, 确认了法律赋予部门的行政权力。出台了我局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了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核、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供地价格、矿业权审批、重大违法案件处罚、土地使用权收回或者注销等事项坚持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先由主办处室集体会商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报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对需要市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我局按法律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也实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制度,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自下而上形成了三级会审机制,保障了我局的重大行政行为建立在科学集体决策的基础上。2005年,我局通过集体会审的事项达190项,印发办公会议纪要41期。

二是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我们按照阳光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应公开的事项都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2005年,我局公开70多项事项,涉及土地市场运作、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协议出让、收费标准等方方面面。为扩大公开,我局加快步伐,开通了徐州国土资源网,安装电子显示墙和电脑触摸屏,建立了电子政务平台。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发布、基础信息提供、土地登记业务受理、举报监督等,都实行了网上办理。

三是诉讼复议,依法办理。我局把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作为检验依法行政的一面镜子。对涉及到自身的诉讼和复议,坚持实事求是,讲事实,重证据,依法答辩应诉。对我局受理的复议案件,坚持依法审查,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坚决撤销。2003年起,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成立法律顾问中心,直接参与各类涉法工作的研究和讨论,提供法律咨询,特别是在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共47起,除1起行政诉讼通过协调解决外,我局均胜诉。

四是落实责任,依法监督。在局内和系统内,我们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办法等制度措施。在系统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向社会作出了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通过电台“行风热线”、《徐州日报》“国土资源专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聘请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风监督员。及时有效的内外监督,对我们落实依法行政、廉从政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提升执法能力,以强化素质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快培训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在全员培训中,我们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作为重要内容,把执法人员作为培训的重点。2004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市局全体人员和县局中层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500多人分三期参加,脱产学习。2005年,我局举办专题培训5期。近几年,我们每年都组织5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行政执法培训,领取合格证后上岗执法。与此同时,我们对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从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优先保证,配备了4部执法专用车辆。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机构及国土资源所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中,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争取到监察支队40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编制。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坚持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直至立案严肃查处。对省厅督办的案件,加大力度查处。针对重点案件,向县局发出督办通知。对有关责任人,依法提出处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在2005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利用“卫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的批示,我们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立案率和查处率均达100%,向市监察部门提出了7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受到部检查组的好评,顺利通过验收。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接待到报请领导签批,转相关部门办理,按时规范报结,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上访群众,我局发放了信访反馈卡,及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每周三局长接待日,上访群众比较集中,我局采取了稳控、疏导、及时交办、及时回复的做法,促进了信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和处理。2005年与2004年比较,来信量减少34%,来访人数减少19%。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相比,与《纲要》提出的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这次会后,我们将按照省厅的部署,全面落实《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基本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的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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