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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2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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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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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华东有色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廉政办关于200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对2002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转变作风,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的落实。不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借过节为名用公款送礼,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赠送接受礼金、礼券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部门及企业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不准用公车公款操办婚丧嫁娶;不准节前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等。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
三、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工作。对已取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成果,要积极宣传,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请于2002年2月底由各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汇总报省厅纪检组、监察室。
200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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