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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厅采取措施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加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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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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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私
营个体经济的意见》(苏发[2001]2号),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研究采取措施,
加大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加快发展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苏发[2001]2号文件下发后,厅党组立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领导认真学习领
会,着重从全局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私营经济的战略意义,强化“同等
对待”、“主动服务”的意识。二是把支持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统筹安排。召开了全省国土、地矿局长会议,在部署2001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
抓好新颁布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对全省国土资源
系统做好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在安排2001年
建设用地计划,除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和实施城市化战略用地需求外,对各地
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给予了充分考虑,并要求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建设用地、矿产开采等项目按
照规范的审批程序,经可能地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供优质服务。四是结合乡
镇撤并、在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相应调整时,按照集中规模效益的要求,
规划好乡镇工业园区用地,并在乡镇工业园区用地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明确包
括个体私营企业在内的乡镇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在确保原有厂房用地退还耕地
的前提下,经县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核准,可允许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园区建
设用地。
(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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