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认识地球―走进江苏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2008年4月8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省地质学会各理事单位:

  为纪念第39个“世界地球日”,提升公众对地球的认知程度,增强全社会关爱地球、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地质学会决定联合举办“认识地球―走进江苏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题材主题

  摄影作品要围绕第39个世界地球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宣传主题,以江苏省境内的国家及省级地质公园或地质遗迹为素材,作品注重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在省以上比赛中获过奖项。

  2、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注上照片名称、摄影地与个人或集体签名。另附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以及作者联系地址、电话、邮编。

  3、为便于评比与存档,照片尺寸为4×6英寸或5×6英寸二种规格,其它尺寸作品不予参赛。

  4、参赛者除提交照片外,还需将照片底片(或数码文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受理。

  5、参赛作品不论获奖与否,一般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胶片底稿确需退还的,请在投稿时说明。对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不得造假、剽窃,否则后果自负。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500元。对获奖作品颁发奖励证书。

  四、组织及评选

  1、摄影比赛活动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及社会公开征集。

  2、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通知并动员本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活动;各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主动协调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主管单位,在“世界地球日”当天实行免费开放,并主动邀请部分摄影爱好者进行摄影创作,提供便利条件;请各基层地质学会积极配合做好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

  3、省成立“认识地球―走进江苏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摄影比赛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省摄影家协会有关专家组成。获奖名单和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及《江苏地质》杂志上进行公布和刊登。

  五、参赛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8年4月22日,投递信件以邮戳为准。

  六、投稿地址

  来稿请寄:南京市珠江路700号,江苏省地质学会秘书处,邮编:210018(请在信封上注明“摄影比赛”字样)。

  咨询电话:025-84827825,李维佳。

  电子邮件请发至:ZJL28407@126.com。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地质学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