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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资信定级的通知
苏土协函[2007]第 04号
(2007年10月10日)

有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省厅和省土地估价协会有关规定,对于执业满一年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临时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可转正定为三级资信。申请定为三级资信的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转正定级申请报告;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定级申请表》(见附表);

  《土地估价师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表);

  3、年度业绩(见附表);

  4、年度执业情况总结;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原件;

  附件: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定级申请表》《土地估价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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